日前,江苏省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调整优化土地出让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到将延长土地出让金缴纳时间在最低投标保证金20%的基础上,一个月内支付第一笔50%的转让费,90天内支付到75%,180天内全额支付,不计利息
通知提出,要严格控制计划,优化结构控制土地上市规模,减少住宅用地上市总量,优化土地供应结构,降低商住比,取消与工商,外资捆绑的住宅地块上市,鼓励充分竞争
土地正式挂牌出让前,应进行预公告,征求意向单位对土地的规划设计条件和挂牌条件的意见,可根据意向单位的合理建议进行调整和优化。
在完善土地出让规划条件方面,《通知》表示,优化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优先考虑地块和小地块上市提供改善型居住用地,容积率大于1.0,上限控制在1.3—1.6,放宽道路沿线住宅建筑高宽比要求,内部不再控制用地,取消高度分配限制,可以建设除独栋低层以外的住宅产品中心城区建筑限高12m,中心城区外建筑限高10m
此外,《通知》要求提高审批效率对项目实行分级管理,减少审批时间,贯彻一拿到地就开工,允许已缴纳50%首期出让金的开发企业通过审批承诺制提前开展场地平整,地质勘探,方案审查等前期工作
通知还提到,开展房地产抵押登记针对现行规定不允许单独登记完整地块的居住用地,允许房地产企业根据分期和销售情况,将未出售部分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登记同时,对已出售的房屋,按楼注销土地抵押登记,进行预告登记和首次登记,及时为购房人办理权证推行房屋交易网上签约备案,纳税,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联办理的工作模式,实行交房即发证,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日前,扬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人才和有两个及以上子女家庭改善居住条件的通知》,其中提到,要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额度。
对青年人才,二孩及以上且符合申请条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20%。
在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方面,对扬州市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国家级人才,省级人才,市级人才,以及取得博士,硕士,本科或相应学位的六类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不超过扬州市单个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的4倍,3.5倍,3倍,2倍,1.5倍,1.2倍,借款人及配偶双方均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扬州市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的相应倍数,相比人才水平较高的一方该人才支持政策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此外,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符合申请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可在扬州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分别增加10万元和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