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国内 聚焦 教育 关注 热点 要闻 民生 国际

您的位置:首页>新闻 >

天津市人社局提示:办理来津引才落户要通过正常渠道自行办理

来源:中新网    发布时间:2022-05-12 17:17:52  阅读量:10574   

该提示的全文如下:

海河蔡颖行动计划实施以来,我市真诚邀请各类优秀人才来津发展,竭诚为人才引进和落户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各区人社,教育,公安部门组成领军人才落户联审窗口,按照各自职责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和要素进行审核如果通过审查,申请人将获得准予迁入和定居的证明,审核未通过的,申请人可根据短信提示完善资料要求重新申请,或咨询拟落户区联审窗口

整个结算过程不收费,中介宣传的收费代理都是诈骗信息。

声明:本网转发此文章,旨在为读者提供更多信息资讯,所涉内容不构成投资、消费建议。文章事实如有疑问,请与有关方核实,文章观点非本网观点,仅供读者参考。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客服中心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8- 中国经贸网 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营业执照公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