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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厅17项措施助力稳增长兴产业

来源:东方财富    发布时间:2022-06-26 12:59:26  阅读量:19178   

日前,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关于支持稳增长助力产业振兴的政策措施》,围绕支持省重大战略实施,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增强产业用地供应活力等提出17项政策措施。

在支持省级重大战略实施方面,黑龙江办明确,将推进重点产业规划,优先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规划用地,冰雪旅游产业用地的弹性供应对需要短期使用或建设临时建筑的冰雪产业项目,允许短期租赁取得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优化新产业新业态供地方式对于兴办养老,物流,电商,旅游,文化创意等行业的通过使用划拨土地上的闲置工业厂房和仓库,他们可以在5年内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

在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方面,黑龙江厅提出,用地计划指标随项目走,对列入全省百强工程名单的单个选址项目直接分配用地计划指标,批量项目所需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由省级统筹保障,加强补充耕地指标保障,支持重大建设项目补充耕地指标不足的地区,在全省范围内有偿调剂使用指标,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实行承诺制审批,重要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未列入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点项目清单当地政府承诺将项目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后,土地可按单独选址项目报批

在增强工业用地供应活力方面,黑龙江办明确,要创新工业用地供应方式,实行工业和物流用地先租后租,租让结合,长期租赁,灵活期限出让等制度,降低工业用地成本,对列入全省优先发展产业目录和农林牧渔初加工目录的工业项目,土地出让底价可不低于当地土地对应的工业用地最低标准的70%鼓励利用闲置土地对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国有未利用土地,以及土地开发前期由土地使用者自行完成的工业项目用地,在确定土地出让价格时,可按不低于当地土地相应最低价的15%执行推进工业用地混合利用,鼓励工业,仓储,R&D,办公,商务服务等互利功能在同一地块混合布局,盘活闲置国有土地资产,省属国有企业因改制需要,符合政策规定的,其划拨土地通过作价出资方式处置,加快无效用地审批但未进行土地处置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逐级报原批准机关申请收回用地批准文件,相应的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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